外幣(流通貨幣)之買賣、兌換及其他交易

在露天交易的買賣家們注意囉!

這邊主要是在說明外幣(流通貨幣)依照規定進入台灣,進行買賣、兌換、儲值或者是交易者,須經由銀行、信用合作社或外幣收兌處等相關機構來辦理,除上述機構外,不得辦理外幣相關之業務。請參閱(管理外匯條例第二十二條或銀行法第二十九條


範例:人民幣買賣(詳見人民幣在臺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第三、第四條)、兌換、儲值、收藏(販售具有紀念價值之紀念鈔、幣)、代付、代匯、代標、淘寶、支付寶服務等交易行為,如非經過相關單位核准,皆為不允許。

法律責任:依規定,目前僅經許可之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得辦理現鈔之買賣、兌換等交易。故一般商家應不得有收受或買賣等之違法交易。如有違反情事,將有外幣及價金沒入之處分之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與營業總額等值以下之罰金。

露天碎碎念:有買家想要購買國外網拍(如淘寶)的商品,因為網站機制問題,需要儲值人民幣才能進行購買,所以就會想找人幫忙代匯、代儲或者是代購,但是請記住!如果非經由相關合法機構來辦理外幣的儲值、兌換業務,這些行為可都是會觸法的喔!

 

違規處理方式:對於會員違規的刊登行為,系統將先行下架商品並予以警告提醒,連續違規者除了下架該違規賣場外,同時也會對該累犯帳號暫時停權,以維護平台之秩序,詳細說明請參閱違規停復權說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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