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物或僅有使用權之商品

不可出售不屬於自己的物品,贓物以及僅有使用權之商品皆在此範圍內。


範例:權利車、中華電信 ADSL  數據機、租來的汽車(你在租用期限內只有使用權,並無所有權所以不可以出售租來的汽車)、出租轉用版的影片。

權利車的定義:已被設定動產擔保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且只能轉讓使用權,而不能轉讓所有權的車輛。

贓物的定義:因為觸犯「侵害財產權」之罪,而得到的東西。除了竊盜罪,只要是別人觸犯侵占罪、強盜罪、詐欺罪等罪,所取得的東西,都是贓物。

法律責任:

  1. (權利車) 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千元以下之罰金。」(動產擔保交易法
  2.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刑法

 

違規處理方式:對於會員違規的刊登行為,系統將先行下架商品並予以警告提醒,連續違規者除了下架該違規賣場外,同時也會對該累犯帳號暫時停權,以維護平台之秩序,詳細說明請參閱違規停復權說明規則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