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私下交易處理原則

一、本處理原則是「露天市集會員合約」及「露天市集網站政策」的一部份。


二、大部分買賣糾紛均是因私下交易所引起,為維護露天市集交易平台的公平交易環境、避免交易風險,所有經由露天市集所刊載或發布之交易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經由物件資訊、問與答、露露通所刊載或發佈之資訊)、以及經由露天市集所取得之交易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經由露天市集所取得或知悉之物件資訊,以及電子郵件信箱、電話、傳真或其他連絡資訊),均應經由露天市集所提供的交易機制進行交易、並在露天市集交易平台留存交易紀錄;違反者,均為本處理原則所稱之私下交易。


三、會員不得從事、企圖從事、或導引任何人進行私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

  1. 迴避或拒絕在露天市集所可成交之交易。
  2. 成交後利用取消交易或棄標等方式,另行經由露天市集以外之交易機制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3. 利用露天市集所提供露露通工具、或藉由提供或交換聯絡資訊等任何方式,導引任何人進行私下交易。

四、為避免私下交易,會員不得經由露天市集所提供之任何服務或功能(包括但不限於拍賣檔案「物品說明」、問與答、露露通等)、亦不得在露天市集之任何頁面,刊載、發布或提供任何以規避或協助規避應付費用為目的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 刊載、發布或提供任何足以導引買方進行私下交易之資訊。
  2. 刊載、發布或提供任何未經由露天市集交易平台進行販售的商品或服務、或其相關圖片、描述、目錄、或洽詢方式等。
  3. 刊載、發布或提供露天市集以外之其他網站或網頁名稱或位址,包括但不限於其他交易平台、其他購物網站或購物頁面、個人網站或公司網站、部落格、社交網站、相簿、或電子報。
  4. 刊載、發布、提供或暗示賣家於露天市集以外之其他網站或網頁設有相關交易機制或交易訊息,藉以供潛在交易者自行檢索或搜尋該等其他網站或網頁所在之位置。
  5. 降低物件銷售價格,而在拍賣檔案(物品說明)、或其他頁面、或其他溝通內容中另外訂定或協議物件成交價格。
  6. 降低物件銷售價格,轉嫁至運費或其他名目之費用中。
  7. 刊載、發布或提供其他足以勸誘惑導引他人進行私下交易之資訊。

五、會員刊載、發布或提供聯絡資料時,應遵守「露天市集關於刊載、發布或提供聯絡資料之規範」。


違規處理方式:對於會員違規的刊登行為,系統將先行下架商品並予以警告提醒,連續違規者除了下架該違規賣場外,同時也會對該累犯帳號暫時停權,以維護平台之秩序,詳細說明請參閱違規停復權說明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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