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幣使用說明

露幣使用說明

一、什麼是露幣?

「露幣」是露天市集提供給會員的回饋福利。會員可使用露幣折抵結帳單總金額,1 露幣等於新臺幣 1 元折扣。

二、如何獲得露幣?

  1. 參與露幣回饋活動
    (1) 會員在不定期辦理之露幣回饋活動期間於露天市集指定賣場、指定商品消費結帳金額每滿$100 元,可享結帳金額指定%數露幣回饋(提供露幣之事由、資格、條件、額度、可使用之範圍及其他限制等,依各該特定情況或行銷活動之說明定之)。
    (2) 使用限制:
    1. 結帳運送方式限使用超商物流、i郵箱、便利帶隔日配、黑貓宅急便。
    2. 結帳付款方式限使用PChomePay支付連付款、Pi 錢包付款、超商取貨付款。
      (會員了解並同意露天市集有權隨時調整露幣之適用範圍以及排除何種類型訂單之適用。)
    (3) 露幣之最小發送單位為 0.1 點,會員取得露幣後得自行決定使用點數之數量,惟僅限折抵整數。
    (4) 回饋露幣計算:訂單結帳金額(無條件捨去至百位數) X 回饋%數 = 回饋露幣,如單筆訂單計算結果超過訂單回饋上限,則以上限金額回饋。(例如:每滿$100 回饋 2%,故若消費$255 元時,會取$200 計算,即得 4 露幣)
    (5)帳號回饋上限:每檔露幣回饋活動均有帳號回饋上限,如會員於活動期間累計可獲得露幣達帳號回饋上限,後續成立的訂單將不再回饋露幣。
    (6) 露幣之有效期間及回饋資格:
    1. 露幣之有效期間為 90 天(自點數發送至會員帳戶之時起算),會員取得露幣後,應於有效期間內於露天市集網站上使用,如逾期未使用,露幣將自動失效。
    2. 如訂單未於結帳完成後 15 天內配達,該筆訂單將不符合回饋資格。
    (7) 取消交易扣回露幣:會員使用露幣成功折抵之交易若嗣後有取消交易等情況,露天市集將返還該筆交易會員所使用之露幣數量至會員帳戶。
    (8)若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露天市集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露幣回饋活動及相關規定。
    (9)會員同意露天市集對於會員是否符合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及是否得成功參加本活動,有最終審查及決定之權利。
  2. 參與露天活動
    露天市集將於站上不定期舉辦各式露幣回饋活動,露幣獲得方式請參考各活動說明。

三、如何使用露幣?

  1. 會員可以在露天市集站上結帳時使用露幣折抵結帳金額,1 露幣 = 1 元折扣(系統扣抵同一會員帳號中所累積之露幣時,將自動優先扣抵最先到期之可供使用之露幣)。
  2. 結帳使用露幣折抵限制:
    (1) 帳戶可使用露幣至少需大於 1 露幣才能於結帳時使用露幣折抵。
    (2) 結帳付款方式限使用 PChomePay 支付連付款、Pi 錢包付款、超商取貨付款。
    (3) 使用露幣折抵,單筆訂單露幣折抵後之訂單金額至少須為1元(例如訂單金額含運費為新臺幣 1,000 元,則最高可以使用 999 露幣折抵該筆訂單)。
    (4) 使用露幣折抵,不提供修改訂單金額功能。
    (5) 露幣折抵可使用範圍依露天網站公告為準。

四、使用露幣的訂單取消交易

  1. 使用露幣的訂單取消交易後,如訂單尚未完成付款,將立即返還使用點數至會員露幣帳戶;如訂單已完成付款,結帳使用的露幣則會在完成退款後返還至會員露幣帳戶。
  2. 因取消交易所返還之露幣將重新計算效期,以效期為返還日起算 30 天計算。
  3. 取貨付款訂單在尚未付款前取消交易,結帳使用的露幣將立即返還。如訂單商品在露幣返還後完成取貨付款,系統將自動扣回返還的露幣。

五、露幣使用限制

  1. 有效期間內的露幣均可累計使用。
  2. 取消交易後扣回露幣,如發生帳戶可使用露幣不足扣回情形,帳戶餘額將扣至負數。帳戶可用露幣餘額為負數時將無法使用露幣,待獲得的露幣可完全抵扣全部負值為止。
  3. 會員下標或購買之商品如為遞延性商品(包含但不限於優惠券、折價券、禮券、交通票券、儲值點數、虛擬貨幣、服務或商品兌換券、預購商品等),不得使用露幣進行折抵,如已使用並成功折抵,應返還該折抵之金額予露天市集。

六、權利義務及責任限制

  1. 本使用說明為露天市集會員合約之一部分,會員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同意遵守並隨時注意本使用辦法的所有內容。
  2. 露幣均有效期,需在效期內使用完畢,逾期視為放棄。
  3. 會員所取得之露幣,僅得依本辦法及各該行銷活動內所訂之方式及條件,用於折抵該會員於露天市集購買商品時之結帳單總金額。會員所持有之露幣不具有貨幣價值,亦不構成會員之資產,露幣不得出售、轉讓予其他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且不得移轉予他人使用或移作其他用途或要求兌換現金、其他商品/服務。
  4. 會員下標或購買之商品如為遞延性商品(包含但不限於優惠券、折價券、禮券、交通票券、儲值點數、虛擬貨幣、服務或商品兌換券、預購商品等),不得使用露幣折抵,如已使用並成功折抵,應返還該使用露幣予露天市集。
  5. 會員於使用露幣時即瞭解並同意,當成功使用露幣時,每月所累計使用之總金額,將列入會員個人所得,會員應配合露天市集完成相關稅務申報作業。
  6. 會員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您將被取消使用露幣之資格。如因此致露天市集無法通知或告知您任何權益事項,露天市集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露天市集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會員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7. 會員若有不正常之交易、上架商品、虛偽交易或偽冒交易行為;或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露幣之功能或交易結果者,一經露天市集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露天市集得取消其使用露幣之資格,如已使用露幣折抵,應返還已折抵之金額,並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由會員自行承擔。
  8. 會員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露幣使用或露幣回饋之功能或交易結果者,一經露天市集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露天市集除得立即取消其成功使用露幣及獲得露幣回饋之資格,會員並應返還已折抵及已獲得露幣之金額,並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須由會員自行承擔。
  9. 責任限制
    (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露天市集之事由,而使會員所登錄之資料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露天市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會員亦不得因此異議。因系統遲滯、暫停、中斷或故障時,如因此而致露幣暫時無法使用,露天市集不負賠償或補償之義務。
    (2) 露天市集因與露幣使用有關之事件,而應對事件中之會員負賠償責任時,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露天市集之賠償責任以回復事件發生前該會員所可使用之露幣為限。
    (3)會員如因使用露幣遭受任何損失,露天市集不負任何責任,亦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0. 若露幣使用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露天市集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及相關規定。
  11. 關於露幣之取得、使用及限制,除於各該特定情況或行銷活動中另有說明或限制外,應優先適用本辦法之約定。露幣之使用方式將依露天市集網站公布或通知隨時變動,露天市集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辦法之權利;修改後之內容,除另有說明者外,自公告時起生效。會員同意露天市集對於本使用辦法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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