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濫用取消交易處理原則

一、會員不得濫用露天市集之取消交易功能,藉此獲取不當利益(包括且不限於獲取提高商品售價、增加曝光率、炒作評價之利益)或是規避交易服務費。

(自 2024/2/12 起,「成交手續費」將更名為「交易服務費」, 此更名僅涉及名稱調整,不影響目前交易流程及相應費用計算)

二、以下行為視為濫用取消交易功能:

  1. 賣家自行註冊多組帳號進行交易,嗣後再自行/申請取消交易之行為。
  2. 賣家與其相關連帳號進行交易,嗣後再自行/申請取消交易之行為。
  3. 其他經露天市集合理懷疑為假交易、偽冒交易、自己交易,嗣後再自行/申請取消交易之行為。
  4. 為規避交易服務費,對於已經完成之交易,自行/申請取消交易之行為。
  5. 其他不當濫用取消交易功能之行為。

 

三、經露天市集認定會員有濫用取消交易功能之行為,露天市集得以下列方式處理:

  1. 拒絕會員申請取消交易。
  2. 對於會員取消交易之訂單,不退還交易服務費或不給予回饋金。
  3. 停止該會員帳號及相關連帳號之使用權利。
  4. 其他露天市集認為適合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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