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主要以「出前一廷」之名,在時尚、電影、生活與閱讀媒體發表影評及書評的劉韋廷,接受本季「清書櫃計畫:影視人的書櫃」的人物專訪,分享他從小說翻譯、媒體編輯到影視評論的書寫的經歷,同時細談「閱讀」與「電影」這兩個關鍵字,是如何長期在他的工作與生活之中交錯、紮根生長。
談起第一本真正影響自己的書,幾乎沒有猶豫太久,時空剎時回到他在國中時期,初次接觸閱讀史蒂芬・金《牠》的記憶。簡單來說,《牠》並非只是一本恐怖小說,而是讓他發現:「『故事』,原來不一定要順著時間敘述。」
閱讀不是逃離現實,而是發現有些經歷並不只屬於自己
出前一廷小時候沒有與父母同住,是跟著阿嬤、小舅一起生活;喜歡恐怖電影的小舅,間接成為他接觸恐怖故事的一個入口。從第一本史蒂芬・金作品《太陽狗》開始,他一路讀下去,直到遇見《牠》,這才真正改變了他觀看故事的方法。
小說不按照單一時間線前進,而是在童年與成年之間交錯。相隔多年的角色與事件彼此映照,過去沒有真正被處理的恐懼,也會一路跟著人走進成年。「它讓我發現,故事不只可以順著時間順序講,你可以讓兩個時間點彼此產生連結跟對比。」
更重要的是,《牠》讓他第一次意識到,一部看似以怪物、恐怖與冒險為主的小說,卻也能同時裝進家庭問題、童年的創傷,以及孩子如何依靠友情共同走過困境。對成長環境並不全然順遂的他來說,那是一種很早便產生的共鳴。
「有些東西其實不是專屬於你自己的經歷,也有別的孩子曾經走過一樣的事情。」因此,他並不認為閱讀恐怖小說是在逃離現實;恰恰相反的是,故事可以暫時帶人進入另一個世界,但現實仍然跟著角色一起進去。
「你在逃離現實的過程中,那個現實永遠都還在你心裡,你還是得帶著這些問題去走。」這也逐漸影響他後來閱讀乃至評論作品的方法。
對他而言,類型不是流於表層上的分類。恐怖小說裡可以藏著社會焦慮、傷痛與恐懼;看似只是要讓人害怕的故事,也可能比許多直接談論現實的作品,更精準地碰觸一個時代的不安。
後來開始替史蒂芬・金的作品撰寫導讀時,他甚至帶著一點「替喜歡的作家辯護」的使命感。當大家習慣以「恐怖小說之王」概括史蒂芬・金,他反而更希望讀者看見恐怖之外的文學性——不要被表面類型限縮它的解讀性。
一個故事反覆被改編,重要的不是重拍,而是新的時代如何重新讀它
長期同時閱讀小說與觀看電影,出前一廷對「改編」也有很明確的看法。一個角色或 IP 不斷被翻拍,本身並不特別令他驚訝。商業成功、票房與市場需求,都可能讓一個好概念反覆被使用。
真正讓他感興趣的是,同一個故事到了不同年代,是否因此獲得新的解讀。
「我比較佩服的是,一樣的作品在不同的時代,可以被賦予新的時代意義。」他也在先前的筆訪中提及近期的電影《奧德賽》,如此龐大的古典故事,如何被重新安排進電影長度,本身已經是困難的敘事工程;而電影不單是縮寫原作,也將神話重新轉譯,加入屬於當代的觀看方式。
「一則好故事往往懂得利用它所屬的敘事媒介。」這也是他觀看改編作品時最在意的事情。不是電影究竟「忠不忠於原著」,而是它有沒有真正理解:當故事從文字轉成影像,什麼應該被留下?什麼必須被改變?
《天才雷普利》便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筆下的雷普利,在小說裡保留著許多曖昧與沒有明說的部分,不同年代的電影版本,卻會依照當時的文化、社會道德與性別觀念,重新詮釋這個角色。
早期版本可能淡化他的同性情慾,改變結局,讓犯罪者接受符合當時主流道德期待的懲罰;到了後來的版本,同性戀身分與「假裝成另一個人」之間,卻可以產生全新的對照。
同一個人物沒有改變,時代觀看他的方式卻已經不同。而這也正是「改編」真正有趣的地方。
同一個故事,小說和電影不必做一樣的事情
如果想真正感受小說與電影的差異,出前一廷推薦可以把原著與電影放在一起閱讀。其中一組,是戈馬克・麥卡錫的小說《險路》及柯恩兄弟執導的同名電影《險路勿近》。
麥卡錫的文字很少直接進入人物內心,經常透過動作與對白推進故事,因此本身便帶有極強的影像感,使得電影甚至能直接保留大量原著內容。 但在《險路》中,麥卡錫卻在一些章節裡面,罕見地以老警長的內在獨白作為內容,使得電影裡則大幅刪去這些章節提到的事情。
電影裡的湯米・李・瓊斯依然是那個逐漸跟不上時代變化的老警長;但在小說中,讀者能更直接聽見他回望過去、感受世界逐漸陌生的聲音。改編沒有大幅重新發明故事,只是透過「刪除」,便讓兩種媒介呈現不同的閱讀經驗。
另一組則是奧斯汀・萊特的小說與湯姆・福特執導的《夜行動物》。故事主線幾乎相同:蘇珊收到前夫愛德華寄來的一份小說書稿,在閱讀的過程中,同時回想兩人的過往。
小說最特別的地方,在於讀者其實站在更外面的一層——我們正在閱讀蘇珊,同時又跟著蘇珊閱讀另一本小說。她試著把自己的婚姻與前夫的小說連結起來,猜測他為什麼寫這個故事、又為什麼寄給自己;讀者則可以一邊看她的解釋,一邊在心裡產生另一種判斷。
「有一種我們好像是在跟蘇珊討論這本書的感覺。」到了電影,這種文字才有的後設閱讀自然無法完全複製。
湯姆・福特便改以構圖、演員動作、場景切換,以及現實與書中世界彼此呼應的影像方式,重新建立自己的敘事。
同樣的故事,最後甚至形成不同的主題。「它們都非常充分地運用了自己敘事媒介的特色。」也因此,對出前一廷而言,看完電影再回頭閱讀原著,並不是為了找出「電影少拍了什麼」,而是看看一個故事在換了一種媒介之後,可以變成什麼。
有些小說看起來什麼都沒發生,人生卻藏在沒有說出口的地方
閱讀小說多年,他現在最偏好的類型依舊是小說,也會看漫畫,只是閱讀習慣已經與年輕時不同。
過去可以在睡前長時間讀書,如今受到生活節奏與身體狀態影響,閱讀變得更零散;漫畫也較少追逐漫長連載,反而偏好已經完整出版、篇幅較集中的作品。但有一種小說,始終令他著迷。
談起雪莉・傑克森,他直接形容她是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短篇小說作者」之一。
「尤其是《樂透》中的作品,經常不像傳統故事那樣擁有明顯的起承轉合。讀者像是突然闖入某個陌生人的生活,只停留一小段時間。」人物的動作、反應,一些幾乎沒有被解釋的字句,慢慢讓人察覺:這個人或許正在面對人生中的某個變化。
故事可能就在事情即將發生之前結束,也可能從一切都已經發生之後才開始。
「她把故事講在那些沒有直接講出來的地方。」乍看沒有劇情,底下卻藏著極強的戲劇感。這也與他多年來閱讀作品的方法形成某種呼應:故事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往往不只存在於情節本身。
可能藏在恐怖小說裡沒有直接說出的童年傷口,也可能出現在同一角色跨越數十年的不同改編,又或者只是人物轉身、停頓與沒有說出口的一句話。
閱讀,是一種多面向的虛擬體驗
如果要替「閱讀」下一個簡單的定義,出前一廷在筆訪中寫下:
「閱讀是多面相的虛擬體驗。」透過閱讀,可以知道原本不知道的知識、感受他人的想法,也能暫時進入與自己完全不同的生命經歷。文字甚至會在腦中形成畫面,讓虛構世界產生近乎真實的情緒。
而從國中讀到史蒂芬・金,到後來成為影評人、書評人與譯者,這種「走進另一個人的故事,再帶著自己的經驗走出來」的過程,似乎也一直沒有改變。
如果人生是一部電影,他笑稱自己大概只會是一部「很無聊的家庭電影」,最好還能找個喜劇導演,讓每天只需要看片、看書、打電動,不必為金錢或健康煩惱。但也許就像他喜歡的雪莉・傑克森——
真正值得閱讀的人生,並非總得要有轟轟烈烈的劇情。有時,僅是停留在某個人的日常裡,看見那些沒有直接說出口的東西,而在那當下,故事就已經開始了⋯⋯
個人簡介
本名劉韋廷,曾獲某文學獎,譯有某些小說,曾為某流行媒體總編輯,近年主要以出前一廷之名於時尚、電影、生活與閱讀媒體上刊載影評或書評文章。個人電子報訂閱:https://stephenwtf.substack.com/

從大銀幕到書頁,故事總是在不同形式之間流動⋯⋯
本季清書櫃計畫以「影視人的書櫃」為題,邀請影視劇、動漫、表演藝術等領域中,從幕前到幕後的工作者,以及關注故事與創作的跨領域名人,一起分享各自的閱讀經驗與私房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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